前,民政部起草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修订,是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也取消了过去对登记的地域管辖规定。 事实上,这个规定可以视为对社会意见的回应。此前曾有网民留言,认为身份证和户口簿具有同等效力,为何还要提供户口簿?对此,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答复称,网民的建议我们将予以关注。确实,在信息互联互通的今天,大多数个人业务通过身份证办理就足够了,婚姻登记自然也没必要叠床架屋。 有人担心,不审查户口簿,会不会导致有人隐瞒婚姻的情况?但其实早在2012年,民政部就宣布已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目标,实现了在线婚姻登记和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审查。从技术层面看,取消审查户口簿是可行的,这对于结婚登记办理来说,当然是个减负和便利的举措。 不过,“不必再拿户口簿”不只是方便这么简单,还是对“婚姻自由”原则的重申,赋予人们更多的自主权。即便“婚姻自由”早在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中就被明确记载,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户口簿的存在,客观上赋予了家庭成员一定的话语权,存在家庭干预婚姻的可能。 比如子女的户口依然和父母在一起,如果父母拿着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