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政府网站7月9日消息,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德宏州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的通知。文件涉及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合理配置停车位指标、强化金融支持政策落地、优化首套住房认定标准、推行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支持团购商品住房、构建地产发展新模式等七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降首付,国企收购已建成未售商品住房 德宏州提出,强化金融支持政策落地。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取消首套、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实现房贷利率市场化。下调各期限品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优化首套住房认定标准。购房人在购房所在地城区范围内名下无成套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若购房人在购房所在地城区范围内有两套或两套以下成套住房的,且将两套或两套以下成套住房在“德房通”挂牌出售30日以上的,新购住房申请住房贷款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首套住房的标准认定;有两套成套住房但仅挂牌出售其中一套的,根据挂牌套数进行核减,按核减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