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代写论文”在网络各大平台屡禁不止,尤其临近毕业季更是“生意火爆”。但是“代写论文”不仅是一种论文造假、学术不端行为,还容易导致经济损失。近日,成都青羊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 花费7.5万元 找人“代写论文” 某高校博士生小李为顺利毕业,在网上找到一家经营“论文修改”的店铺咨询,该店铺客服向小李表示,可以提供“论文代写”服务。小李表明自己已经写了初稿,需要找人将论文修改至提交盲审,并要求在2023年11月底完成。 双方经过交流后就服务费用、提交时间等事项达成一致。客服向小李发送《论文写作协议》,约定由该公司为小李修改一篇博士论文共计5.5万元,并安排写手老师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全文,修改次数不限,直到满意为止。 协议签订后,小李先向该公司支付3万元定金,之后,该公司将小李、写手拉进微信群进行“论文修改”交流。随着论文的不断修改,写手认为,原本约定的只是修改,现在却基本变成重写一篇论文,遂向小李提出加费用。于是小李又向写手支付了2万元。2023年12月1日,小李向该公司支付剩余尾款2.5万元。 2023年12月27日,该公司向小李发送最后一版修改论文。之后,小李主张该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