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支持老旧营运船舶、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若干措施》明确,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两部门发文加力支持老旧营运车船报废更新 营运货车每辆最多补贴8万元_部门动态_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