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据广西高院消息,刚刚办完出院手续,产妇以寻找丈夫为名,径直离开产科大楼,自行翻越警戒栏杆进入施工场地意外坠亡,家属要求医院和施工单位赔偿110万元,产妇的死亡责任该由谁承担? 基本案情 2022年12月30日,梁某某在某医院产科住院分娩,同日生育儿子罗某。2023年1月2日,梁某某产后符合出院条件,丈夫罗某某为其去办理出院手续。期间,梁某某走出产科,穿过连廊,打开连廊与露台的门,在4楼自行翻越警示栏杆进入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然后上到5楼以上楼层(具体几楼无法确定)高空坠落,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梁某某家属认为梁某某的死亡与该医院对公共通道与施工现场没有严格的隔断,及施工单位管理不规范具有因果关系,医院与施工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重大过错,构成侵权,要求其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后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诉至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要求医院与施工单位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共计110余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施工单位辩称,施工场地设置了安全防护栏和明显警示标志,防护栏杆由横栏及立杆组成,高度为1.2米,安装牢固,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栏杆处张挂......